五氯酚钠中毒
- 挂号科室:消化内科
- 发病部位:全身
- 传染性:无传染性
- 传播途径:
- 多发人群:所有人群
- 典型症状:肚子疼 烦躁不安 抽搐 恶心 昏迷
一、症状:
接触或口服大量五氯酚钠中毒的病人多在数小时内出现症状,可于24小时内死亡,轻症或中毒早期表现头痛,头晕,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乏力,下肢沉重及麻木感,肌肉疼痛,出汗,发热等,重症中毒则在出现早期症状数小时后,病情突然加重,患者体温迅速上升,可达40℃以上,大汗,腹泻,皮肤潮红,眼结膜充血,心率加快,烦躁不安,抽搐,极度疲乏无力,全身疼痛明显;部分病人有皮肤瘀斑,心肌损害,开始血压上升,以后下降,严重者常发生脱水,酸中毒,肺水肿等,最后可因昏迷,呼吸和循环衰竭而死亡,急性期后可有肝,肾损害的表现,吸入性中毒常发生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和间质性肺炎;皮肤接触五氯酚钠易致接触性皮炎,中毒患者血及尿中可以查出酚类化合物,常有血糖增高及糖尿,本品在体内代谢迅速,较快排泄,无蓄积作用,患者如能度过24小时,预后较好。
二、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可以确诊。
一、病因:
饮食污染五氯酚钠的食物(如粮食和毒死的禽,畜,鱼类等)和水以及吸入或沾染皮肤均可发生中毒,环境温度升高,可增加其毒性作用。
一、预防:
1.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①教育小儿勿在施药场所玩耍,这样可以减少小儿感染本病的机会。
②禁止食用被五氯酚钠污染的食物,水和毒死的禽,畜,鱼类。在饮食上,要注意清洁卫生,提高食物的安全性。
③禁止在施药的水中洗手,足及游泳等。
④本品须妥善保管,防止小儿误触,误食。把五氯酚钠放在小儿接触不到的地方,这样可以避免小儿误食。
一、鉴别:
应注意与中暑,流行性感冒等发热疾病和急性消化系统疾病相鉴别。
一、饮食保健:
饮食清淡有营养、流质的食物,如米汤,藕粉,蛋花汤,菜汤。
二、宜吃食物:
1、宜吃低盐清淡的食物;2、宜吃排毒的食物;3、宜吃营养全面的食物。
三、忌吃食物:
1、忌吃腌制品;2、忌吃油炸、煎炸的食物。
四、推荐食谱:
1、宜吃低盐清淡的食物;2、宜吃排毒的食物;3、宜吃营养全面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