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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的政策变化及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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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8本文来源: 医保办 张燕飞阅读次数:0

根据成医保发【2019】30号文规定,2020.1.1日起,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在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同步为其在职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一、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等待遇。参保人员治疗生育并发症、合并症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生育医疗费或计划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二、产前检查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生产或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7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500元;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300元。 三、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生产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400元。怀孕满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500元。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和申领时限是多久?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生育保险待遇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五、计划生育医疗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157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160元;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50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卵管结扎后复通的993元,输精管结扎后复通的993元。计划生育流产按生育医疗费中终止妊娠的待遇标准支付。六、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支付标准是多少?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生育时未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七、如何查阅文件、下载表格及电话咨询? 生育保险相关文件及业务表格,请登录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阅,网址:http://cdyb.chengdu.gov.cn,咨询电话:028-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