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闻

新闻中心综合新闻详细

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步步高升”
| |

发布时间:2016-03-16阅读次数:0

好消息!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提高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满意度,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报销待遇有效提高,具体为:

一、省本级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5%+本人实足周岁×0.2%提高为80%+本人实足周岁×0.2%。

二、省本级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从160元降低到100元。

执行新政前,我院仅有8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享受100%的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新政执行后,这一政策范围扩大到70岁以上参保人员。同时,因2016年1月1日,原铁路医保参保人员均全线并入省医保报销待遇,他们将同时享受到这一深得民心的惠民政策,有效的减轻了住院的自付压力。

 

(全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