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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成都市首批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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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1-28本文来源: 系统阅读次数:0

   2014年1月23日,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式下文,我院被确立为成都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并开通了全域联网结算工作,凡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单位或个人不再垫付资金,由社保局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

   工伤保险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部分,为使工伤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我院经过多方面努力,投入了大量资金,全面改善了就诊条件,增设了设备设施,提高了诊疗水平,加强了服务能力,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我眼完全具备救治患者的能力,成为了成都市首批53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之一。


【供稿 骆美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