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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成都市监外就医指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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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1-07本文来源: 系统阅读次数: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金牛区司法系统联合区卫生系统管理部门于1月6日召开了“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座谈会”。2015年1月6日,医院业务院长宋柯代表医院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我院正式成为成都市监外就医指定医院。

   成都市司法系统和卫生系统等上级单位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刑事诉讼法>有关医学鉴定、保外就医等条款规定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指定出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证明文件的函》的文件的要求,除各区县级人民医院以外,仅在成都市确立了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以及五冶医院4家监外就医定点医院。

   我院能够有幸成为成都市监外就医定点医院,使我院全体员工受到了巨大的鼓舞,说明我院近年来在五冶集团“严细新实”管理文化的指引下,无论是管理水平、专业能力均取得了较大进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同时,成为监外就医定点医院,也给我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享受荣誉的同时担负着更大的责任。为了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医院与金牛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积极沟通协调,组织院内专家认真学习《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并制订了相关工作的配套制度,要求各个相关科室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不辜负上级领导部门的信任,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供稿  何彬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