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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将实现医疗保险费用全域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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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26本文来源: 系统阅读次数:0

2月25日上午,我市召开医疗保险全域结算工作会议,对全市即将启动的全域结算进行安排和部署。

根据会议要求,2009年12月25日12:00至2009年12月26日8:00,我市将暂停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刷卡和联网结算业务,进行成都市医疗保险费用全域结算信息系统切换。信息系统切换测试成功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或购药不再受参保区域限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只需与一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这是我市继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的又一重大举措。
成都市医疗保险费用全域结算,是指大成都范围内,二十个区(市)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联网,参保信息和医疗费用结算信息实现共享。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联网后,参保人员可凭社保卡或医疗证在全市二十个区(市)县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报销,改变了原来参保人员受参保属地限制,跨行政区域产生的医疗费用须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的状况。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联网后,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向市医保局申请费用结算,其余定点医疗机构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费用结算,改变了原来定点医疗机构因就医人员参保属地不同,而需分别与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的状况。
医疗保险费用全域结算,为参保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此项举措统一了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统一了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稽核方式、统一了业务经办流程,强化了我市的医疗保险经办管理,对推进我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上台阶,推动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  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