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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医改:年内将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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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09本文来源: 系统阅读次数:0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其中明确规定,今年我省要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今年新入学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同时,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逐步开展门诊救助
  根据安排,我省今年要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要达到1995万人。新入学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
  为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我省今年将逐步开展门诊救助,取消住院救助病种限制,探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办法。在80%的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结报),患者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对临床路径明确的疾病逐步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
  招了50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
  今年,我省将在不少于6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招品种、招数量、招价格、招厂家,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制定出台四川省2010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已启动实施高等医学院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项目,为乡镇卫生院招收了500名定向免费医学生。
  部分公立医院将转制为非公立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将优化调整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明确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主要功能和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据悉,我省2010年度医改工作的实施时间为今年6月至2011年3月。省监察厅将加强对医改工作的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